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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锚鱼噐

禁止非法捕捞

Protecting Cliff Cy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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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1刑初278号冯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侦查机关: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生效)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4至7日,被告人冯某连续在万州区长江一级支流五桥河和龙宝河水域使用可视锚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期间共捕获鲤鱼四条(经称量,共计重3.68千克)。


裁判结果

被告人冯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在案扣押的渔获物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冯某使用可视锚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判处刑罚。可视锚鱼器系近年来较为流行的一种新型捕鱼工具,属于禁用的渔具。使用此类渔具捕鱼,很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
可视锚鱼器由鱼竿、视频监视器、鱼钩、连接线等部件构成,工作原理是用鱼竿将鱼钩抛入水体中,使鱼钩呈张开状态,开启视频监视器并观察等待,待鱼类游经鱼钩上方时,快速收竿,使尖锐钩刺刺挂鱼类身体并捕获鱼类。可视锚鱼器借助视频监视器,可对渔获物进行精准捕捉,其所配钓钩较大,捉获的鱼类主要为较大鱼体,作业时会导致鱼类严重伤害,被挂刺的鱼类无论被捞起还是逃脱,都会很快死亡,因此对鱼类资源危害极大,亦会破坏水域的整体生态平衡,属于禁用的渔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