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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松案例

守护生态安全

Huashan p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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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0101刑初25号杨某青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侦查机关:重庆市城口县公安局

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12日至4月14日期间,被告人杨某青先后10余次在处于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畜牧村3组,用油锯将33棵华山松锯断、斧头剃枝、剥皮并裁截成2米左右长的木材,出售给罗某(另案处理),获利13750元。经城口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地林木鉴定,杨某青采伐的华山松共计24.0178立方米。2020年4月14日,杨某青在运输盗伐的木材途中被抓获。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杨某青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没收、销毁扣押在案的油锯一把、斧头一把,没收扣押在案的木材十六根;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3750元,上缴国库;赔偿林木生态环境修复费22000元,承担环境损害评估费4500元;在重庆市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本案系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盗伐林木引发的刑事案件。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域,对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本案中,被告人先后10余次进入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盗伐林木,不仅严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环境,不利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还会导致保护区内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增加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破坏自然保护区天然良好状态。人民法院对此依法予以严惩,展示了人民法院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三峡库区生态屏障的坚定决心。


相关资料
华山松(别名白松、五须松、果松、青松、五叶松),松科松属的乔木。华山松的幼树树皮为灰绿色或淡灰色,平滑,老则呈灰色,裂成厚块片固着于树干上,或脱落;枝条平展,一年生枝绿色或灰绿色,干后褐色,冬芽近圆柱形,褐色;针叶边缘具细锯齿,横切面三角形;球果圆锥状长卵圆形,幼时绿色,成熟时黄色或褐黄色;花期4-5月,球果第二年9-10月成熟。华山松因集中产于陕西的华山而得名。
华山松产于中国西南、西北的部分地区,江西庐山、浙江杭州等地有栽培。华山松性喜温和凉爽、湿润气候,有一定的耐寒能力,不耐炎热,在高温季节长的地方生长不良,能适应多种土壤,喜排水良好,最宜深厚、湿润、疏松的中性或微酸性壤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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