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112刑初230号覃某涛、郑某良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侦查机关: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公诉机关: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被告人冉某、覃某涛为牟取经济利益,经黄某(另案处理)居间介绍买卖穿山甲鳞片。2023年5月28日,覃某涛与冉某联系后,与郑某良再次运送交易物品至重庆璧山,当日21时许,覃某涛、冉某在璧山区准备交付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查获交易物品共计93.75公斤。经鉴定,查获的物品均来源于鳞甲目穿山甲科穿山甲属马来穿山甲Manis javanica。马来穿山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查获物品价值合计为16 371 135元。案发当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覃某涛、郑某良、冉某抓获,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裁判结果

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案中案涉穿山甲鳞片应当认定为来源于野生马来穿山甲。三人情形均属于情节严重,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到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到3万元。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非法运输、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引发的刑事案件。本案对相关人员判处刑罚,有力打击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定决心。




相关资料




穿山甲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之一,在地球上至少已延续了5000万年。穿山甲,它不是爬行动物,更不是鱼类,是鳞甲目穿山甲科穿山甲属地栖性哺乳动物的统称,包括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菲律宾穿山甲以及南非穿山甲等8个物种。 马来穿山甲主要分布于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国。它们习惯在树上休憩与觅食,度过大部份时光。成年的马来穿山甲体长约为65厘米,尾巴长56厘米,上面覆盖着30个鳞片,体重可达到10公斤。雄性马来穿山甲相较于雌性更为健壮。2022年5月,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在维护保护区穿山甲调查项目红外相机时,在盈江发现数段野生穿山甲物种攀缘树干的视频和红外相机影像,所拍摄到穿山甲个体于夜间在树上活动,攀缘能力强,尾巴长于身体且具有抓握能力,其行为及身体特点均符合马来穿山甲。这是继2005年专家提出马来穿山甲在我国有分布的新记录之后,首次在我国野外拍摄到马来穿山甲活动影像,进一步证实了马来穿山甲在云南省盈江地区分布。 中华穿山甲分布在中国、不丹、印度、老挝、缅甸、尼泊尔、泰国和越南。中华穿山甲主要栖息于原始和次生热带森林、石灰岩地区、竹林、阔叶林和针叶林、草地以及农田等地带。 2016年10月,在CIET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上,所有8种穿山甲物种由附录II提升至附录I禁止一切国际贸易,旨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猎和贸易穿山甲的行为。2020年6月,国家林草局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穿山甲等品种未被继续收载。




END